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无锡职教园党工委、管委会,区各部委办局,区各人民团体,区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根据省、市、区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十项规定》,以及省、市纪委《关于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春节前的有利时机,迅速掀起学习宣传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区委“十项规定”,以及廉洁自律“十个严禁”等有关要求的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规定,广泛宣传规定。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落实规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落实规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要结合传统节日特点开展廉政教育活动,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身体力行,严格执行规定,以自身的良好形象带动本地区、本单位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始终做到厉行节约、廉洁自律。
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十项规定”
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的重要举措。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十项规定”,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基层一线,深入困难群众,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到基层调研和走访慰问要轻车简从,不扰民、不安排宴请、不增加基层负担。要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失业保险金、救助资金、抚恤补助金和救灾救济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类款物及时拨付、发放到位;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保证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应得报酬。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认真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安全生产、劳动关系、社会保障、非法集资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严格遵守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要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和奢侈享乐,切实本着节约、简朴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从严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大力提倡少开会、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提高会议实效。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加强对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厉行节约各项要求,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用公款购买香烟、高档酒和礼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向下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转嫁、摊派、报销各种费用;严禁公车私用和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以及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
四、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要抓紧组织开展对照检查,除认真排查本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存在的问题之外,还要做好对下属单位和其他党员干部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明党的纪律,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政治纪律,不编造、不传播政治谣言,不参加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做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事情。要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与黄、赌、毒的问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要加强对反腐倡廉舆情特别是网络信息的搜集、研判和应对处置。对节日期间擅离职守、贻误工作的,要严肃处理;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各地各单位在节日期间查处的案件,要及时上报。
区纪委、监察局将对各地各单位节日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出现问题的予以责任追究。
各地各单位执行本通知的情况,请于2013年2月18日前报区纪委党风室。
中共无锡市惠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
无锡市惠山区监察局 |
2013年1月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