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堰桥中学中考目标管理奖条例
(修订稿)
一、 考核宗旨
设立中考奖,旨在激励初中教师勇挑重担、勤奋工作、锐意进取、团队合作,优质完成初中教育教学任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 考核对象
凡中考学科任课老师。
三、 考核内容及比例
奖金共分三块:团结协作奖、学科奖、班级奖。比例分别占总奖金基数的20%、60%、20%。
四、 考核方法
1、团结协作奖:20%
以当年度初三总奖金的10%为基数,所有初三中考任课教师平均享受。
2、学科奖:60%
(1)、以备课组为单位,组内组员按同一标准考核;
(2)、以学科高分率、平均分、低分率在惠山区的名次为依据;
(3)、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设3个档次:区内1——4名;5——8名;9——11名。奖金的比例分别为:130%、100%、70%,最后一名不得奖。
(4) 在此基础上,个人奖励原则:以所教班级为单位,个人成绩的高分率、平均分、低分率超区平均,奖励100元,加到600元封顶。
3、班级奖:20%
(1)、录取普高比率奖:10%
以本届计划内录取普高比率为依据,录取率与奖励比率按以下表计算。
录取率 |
X ≥50% |
50%>X≥45% |
45%>X≥40% |
40%>X≥35% |
X<35% |
奖励比率 |
130% |
120% |
100% |
70% |
0 |
(2)录取省锡中奖:10%
按录取省锡中同等学校设奖,分超目标数、完成目标数、未完成目标数为依据(目标数以初二年级学年期中、期末四次考试总分和初三上半学期期中、期末两次考试前百分之九的累计平均值为目标)奖励,完成目标以班级1500标准发放,超出人数每人500元标准发放,未完成目标每人扣200元标准发放。奖金总额分到各班级。
考虑到各学科分值的不同,以上奖金按以下比例分配:语文、数学、英语各占18%;物理、化学各占13.5%;政治、历史各占7%、体育占5%。
3、考核系数
(1)、以满工作量为准,设定系数为1;
(2)、教1个班的语文、数学、英语按0.65的系数计算;教1个班的物理、化学按0.48的系数计算;教2个班的物理、化学按0.8的系数计算;
(3)、政治、历史以6各班为准,系数为0.5;
(4)、体育以7个班为准,系数为0.45。
五、 中考奖基数
每年的中考奖基数视当年初中中考质量在同类学校所处的水准,由校长办公会议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