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无锡市堰桥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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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教学处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2-29 14:42:46 |
2010年无锡市堰桥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
根据无锡市惠山区学科教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和堰桥中学“师资队伍建设”名师工程管理条例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10年度骨干教师考核项目作以下补充说明:
1、师德修养:2项目具体要求参照区细则。如有体罚学生,有偿家教等严重违反师德规范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除师德修养方面考核为0分,同时取消当年津贴。
2、履行义务:
(1)任课工作量:具体要求参照区细则。
(2)示范课:每学期至少一节,且以教学处公布登记为准。
(3)业务讲座:每学期至少一节,可以用校报上的文章、教师论坛、学校年级组安排的学生讲座。
(4)课题研究:每年参加校级以上的立项课题,并且有成果。
(5)有论文、教学设计:每年至少有一篇正式刊物发表的教育论文。可以用区级以上评选的二等奖以上的获奖论文或教学设计替代。
3、指导青年教师:如无校工会直接指聘的专业学科指导教师,可用外校支教或由教务部门安排的每学期听同组某一教师15节课代替(注:不列入五项常规范围)。
4、教学质量
(1)个人教学质量,按区条例执行。
(2)学科组教学质量,以每年(1-12月)所获的学科绩效奖为依据,获二次以上为优秀,一次以上为一般(高三以学科高分率超同类学校为依据)。考查学科类以组织学生竞赛获奖为考核依据。
5、其它
(1)继续教学:按局规定执行,也可用参加非规定学历进修替代。
(2)完成其它任务:学校布置的命题、听课、活动等临时性的工作。
堰桥中学骨干教师考核小组
2010-12 |
文章录入:michaelxu 责任编辑:michaelx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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