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堰桥中学2010年学科教学骨干教师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学科教学骨干教师的培养、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他们的学术带头作用和骨干示范作用,促进全校教学整体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考核实施方案。
一、 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沈建清
副组长:高静东 胡建秋 冯建刚
组 员:任隽燕 许群益 刘丽亚 王 武 陈登峰
欧伟民 史惠元 徐福亮 金小强 胡燮
二、 考核对象:
获校教学新秀及以上称号的骨干教师。
三、考核办法 :
1、发动、宣传: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并在教师大会上宣传、发动。
2、骨干教师个人填写《考核细则》,并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3、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对各骨干教师进行考评、打分。
4、考核总结和填报骨干教师考核备案表,并上报区教育局。
四、考评指标
1、按照《无锡市惠山区学科教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和《中学学科教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的具体规定执行;
2、教学质量:其中;学科组教学质量,高中:与荡口中学比较,超过评为优;低于荡口10分内评为一般;低于荡口10分外评为不合格。初中:联考与兄弟学较比较,超过评为优;
3、完成其它任务:参加业务考试次数及等第、是否积极参与学校各类验收工作、是否服从各处、室安排的其它工作等。
五、考核不合格:
骨干教师年度考核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考核为不合格:
(1)当年学生、家长满意率不足80%,或教师满意率不足80%;
(2)当年未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
(3)当年个人任教的学科成绩在学校同层次并行班中等水平以下;
(4)不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违法乱纪现象。
(5)在教学期间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