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步伐,为培养一批高素质、高水平的骨干教师奠定基础,推动课改、教科研工作的深入开展和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为此根据区评选教学新秀活动的精神,我校特制定评比规程。
一、评选对象: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以后出生)的从事教育教学一线工作且于2010年9月前取得教学业务能力达标合格证的青年教师(含任课的中层干部、校级领导)。
二、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参加教学业务达标活动,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有扎实的业务功底和较高的教学水平,教学实绩好。
3、师生关系融洽,受学生欢迎。所教班级学生全员测评满意率达80%以上。
4、能认真学习现代教育教学理论,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善于总结经验和撰写教学论文、教学设计,有2篇以上教学论文或教学设计获奖或发表。
三、评选方法及时间:
1、评选人数:本次将评选9名区“教学新秀”。
2、评选方法:评选过程将分四轮进行,采用逐轮淘汰的方法,根据教学新秀应具备的条件及每轮评比的成绩按比例淘汰。
3、时间安排:
(1)10月19日前,参评者对照条件,个人准备材料,向学校提出申报。对照评选条件符合后,到初中部或高中教学处领取申报表,并做好可以反映本人实绩的有关业务材料上交。
(2)10月20日前,评审委员会审核参评人员材料(成绩40′、基本功比赛评优课比赛20′、竞赛辅导10′、论文20′、教学设计及课题研究10′),确定30人进入第二轮教学设计人员名单。
(3)10月21日前,学校组织教学设计环节,每位教师准备时间120分钟,评审委员会根据得分排名进行第二轮淘汰确定进入第三轮人员名单。
(4)10月23日前,学校组织说课,每位教师准备说课时间80分钟,说课时间为15分钟,评审委员会根据得分排名进行第三轮淘汰确定进入第四轮人员名单。
(5)10月27日前,提前一天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各学科的教学进度计划,确定参评老师上课的课题,组织评委听课及评分。
(6)10月25日前,在师生中进行民意测评。
(7)10月30日前,学校评选领导小组确定区“教学新秀”名单并公告。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初中部、教学处负责。
一、学校评选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沈建清
副组长: 高静东 胡建秋 冯建刚
组 员:许群益 任隽燕 陈登峰 胡燮
二、评审委员会
沈建清 高静东 胡建秋 冯建刚 许群益 胡文珠 金小强 任隽燕
欧伟民 陈登峰 史惠元 徐福亮 胡 燮 孙建明 徐宪新 王武
附:材料要求(请编写好材料目录)
1、教学新秀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与任教学科和等级相符的教师资格证书;
4、校级以上各类荣誉获奖证书复印件;
5、近三年发表论文、论文及教学设计获奖证书复印件。
6、参加课题研究的情况(证书及文章的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