堰桥中学高中学生学分评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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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教学处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9-17 10:29:05 |
堰桥中学高中学生学分评定要求
2009-9-16
根据堰桥中学学分管理细则,学生模块修习结束后,任课教师依据学生的表现和成绩确定学生模块修习所得的学分。学分认定依据学生出勤情况、听课情况、学习态度、完成作业和考试成绩四项内容,前四项占60%,考试成绩占40%。请任课教师先对学生出勤情况、听课情况、学习态度、完成作业在有记录的依据的情况下进行考评,考试结束后,对两部分内容进行汇总,最终确定学生所得的学分。
项目 |
考评内容 |
分值 |
区分度 |
良好(1.0) |
一般(0.6) |
较差(0) |
1 |
出勤情况 |
10 |
出满勤 |
偶尔迟到、经常请假 |
经常迟到、旷课 |
2 |
听课情况 |
20 |
认真听讲积极思考 |
偶尔开小差不专心 |
经常开小差、睡觉 |
3 |
完成作业 |
20 |
独立按时完成作业 |
偶尔作业不认着抄袭 |
经常作业抄袭不交 |
4 |
学习态度 |
10 |
惜时进取 |
学习不主动 |
学习懒惰不服从管理 |
学生没有修满应得的学分,不得毕业。学生没有得到模块修习的学分需重修和补考。
教学处
说明:请任课教师对每位学生的学习过程做好详细记录,学期结束时,
依据学生整个学习过程的表现,给出60 %的分数,40 %根据考试的成绩给出。请新教师自己学习江苏省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 |
文章录入:michaelxu 责任编辑:michaelx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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