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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堰桥中学高考目标管理奖条例
作者:校办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1/23 8:39:17  文章录入:michaelxu  责任编辑:michaelxu

无锡市堰桥中学高考目标管理奖条例

2011年修订稿

一、宗旨: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全体学生的素质得到全面提高,奖励先进激励后进,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提高办学效益,特制定本条列。

二、原则:

高考目标管理奖以年级、班级完成高考目标和学科教学效果为依据,坚持“多劳多得,绩优多得”的原则,力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既兼顾工作量,又突出教学效果;既顾及团队协作,又体现个人贡献。

三、奖金额:

学校以进入省定本二线人数为依据,按区教育局要求高考目标完成情况发放平均奖。平均奖额度由行政会议讨论,校长办公会议决定。

注:任教两个班者的工作量为1,任教1个班者的工作量为0.75

四、分配方案

总奖金分三块,团结协作奖(占总奖金50%);班级目标达成奖(占总奖金36~43%);语、数、外学科绩效奖(占总奖金2~9%)和班主任奖(占总奖金5%)。

1、团结协作奖的发放(个人为单位发放),公式为:

个人所得金额=团结协作奖总额×个人工作量系数。

个人工作量系数=个人工作量/所有学科工作量

2、班级目标达成奖分四档发放(班级为单位发放)

以入学、高一期末分班成绩和区教育局要求的质量目标为依据,根据班级的实际情况划分出各班的高考目标。班级目标达成奖系数分为四档:

.高质量完成高考目标,系数为1.1

.完成高考目标,系数为1.0

.未完成高考目标,系数为0.8

.高考目标完成有较大距离,系数为0.6

公式为:个人所得金额=(班级目标奖系数/年级目标奖总系数)×班级目标达成奖总额/5

3、语、数、外学科绩效奖分两档发放(学科组为单位发放)

以高考语、数、外学科高分率为依据,有一门学科超过同类学校,该学科组享受学科绩效奖2%,有两门学科超过同类学校,学科组各享受学科绩效奖2.5%,三门学科都超过同类学校,学科组各享受学科绩效奖3%。个人学科绩效奖实行差异性考核,以高考高分率与分班高分率为参考,系数分为两档:

.完成指标,系数为1

.未完成指标,系数为0.7

公式为:个人所得金额③ =(该学科教师总系数/语、数、外学科教师总系数)×语、数、外学科绩效奖总额×个人工作量系数

4、班主任工作奖分四档发放(班级为单位发放)

.高质量完成高考目标,系数为1.1

.完成高考目标,系数为1.0

.未完成高考目标,系数为0.9

.高考目标完成有较大距离,系数为0.8

公式为:班主任工作奖=(班主任奖系数/班主任奖总系数)×班主任工作奖总额。

个人奖金总额=个人所得金额①+个人所得金额②+个人所得金额③+个人所得金额

五、其它奖

⑴每有一招飞特长生被录取空军飞行学院,文化课教师每人获奖500元。

⑵艺术、体育等特长生,名单由学校、教学处、相关处室、年级组、任课老师共同把关。考生专业考试成绩每有1达本科线者,辅导老师获奖在800元基本奖上加200元。每被本科以上学校录取一个,辅导教师获奖在800元基本奖上加400元(不同时享受达线奖),文化课教师每人获100元。

⑶凡学科平均分(或B率)超区内1所学校,学校对该学科教师平均每人奖400元,两所1000元,三所2000元。

有惠山区单科状元(有原始成绩学科),该学科任课教师获奖500元。

有考生总分进入区前100位者,年级组获奖1000元。

六、补充说明:

为提高高三教师的教学业务能力,学校多渠道创设高三教师外出培训、学习、观摩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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