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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惠山区学科教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
作者:区教育局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2/29 14:40:38 文章录入:michaelxu 责任编辑:michaelx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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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惠山区学科教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2007年修改稿)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学科教学骨干教师的培养、使用和管理,充分发挥他们的学术带头作用和骨干示范作用,促进全区教学整体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对象 获区教学新秀及以上称号的骨干教师。 二、学科教学骨干教师的基本素质要求 学科教学骨干教师已经具有较高的教学能力和一定的教科研能力。但是,要充分发挥骨干示范作用,建立不负众望的教学业绩,需要对照以下基本素质要求,继续努力提高。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尚的师德修养。 2、对本学科专业知识有较深造诣,并有比较广博的相关学科知识。 3、熟悉现代教育教学理论,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并能结合教学实践比较自如地加以运用。 4、有过硬的教学实践能力,能熟练地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课堂教学结构科学,效果好。 5、善于广泛采集、筛选和运用多种教育信息,具有较强的教育研究能力和写作能力,在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6、善于帮助、指导青年教师,并团结其他教师共同搞好教学工作。 三、学科教学骨干教师应尽的义务 (一)区学科教学新秀: 1、在本区教学第一线担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有明显实绩,能发挥骨干示范作用。 2、每学期至少上一节示范课。 3、每学期至少在校内或校外作一次业务讲座。 4、每学年至少参加一项教学课题研究。 5、每年至少在区级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或至少有一篇论文获区(教研、教科研、教育学会系统)论文评比二等奖以上,或市级相应系统论文评比三等奖以上。 6、完成学校及上级交办的其它业务性任务。 (二)区学科教学能手(市教学新秀): 1、在本区教学第一线担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有明显实绩,能发挥骨干示范作用。 2、每学期至少上两节示范课(其中有一节对外校开课)。 3、每学期至少在校内或校外作一次业务讲座。 4、每学年至少参加一项教学课题研究,承担主要任务且有进展。 5、每年至少在无锡市级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或至少有一篇论文获无锡市(教研、教科研、教育学会系统)论文评比二等奖以上,或省级相应系统论文评比三等奖以上。 6、直接指导1—2名青年骨干教师,所带的青年教师教学水平提高幅度大。 7、完成学校及上级交办的其它业务性任务。 (三)区学科教学带头人(市教学能手): 1、必须担任本区本学科的教学工作,实绩显著,能发挥学术带头作用。 2、参与教学科研,是学校课题组核心人员。 3、每年至少上两节示范课(其中有一节对外校开课)。 4、每年在校内或校外作不少于两次的业务讲座。 5、每年至少在无锡市级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两篇教育教学论文,或至少有两篇论文获无锡市(教研、教科研、教育学会系统)论文评比二等奖以上,或省级相应系统论文评比三等奖以上。 6、直接指导1—2名青年骨干教师,所带的教师有明显的教科研实绩,教学水平有明显提高。 7、完成学校及上级要求完成的其它业务性任务。 (四)无锡市学科带头人以上骨干教师: 1、必须担任本区本学科的教学工作,实绩显著,能发挥学术带头作用。 2、领题进行教学科研,课题研究有明显进展。 3、每年至少上两节示范课(其中有一节对外校开课)。 4、每年在校内或校外作不少于两次的业务讲座。 5、每年至少在省级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一篇教育教学论文,或至少有一篇论文获无锡市(教研、教科研、教育学会系统)论文评比一等奖以上,或省级相应系统论文评比二等奖以上。 6、直接指导1—2名青年骨干教师,所带的教师有明显的教科研实绩,教学水平有明显提高。 7、完成学校及上级要求完成的其它业务性任务。 四、考核和管理 1、学科教学骨干教师的考核和管理工作由区教育局和学校共同承担。区教育局成立骨干教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区骨干教师的考核和管理,学校成立骨干教师考核小组,负责对本校骨干教师的考核和管理工作。 2、每年12月31日前,各校将考核备案表交局组织人事科汇总后,报局考核领导小组审核。 3、区教育局将在学校办学水平年度考核中,通过查资料、开座谈会等形式检查各校骨干教师考核和管理情况。 4、经学校考核、局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按考核结果发放学科骨干教师津贴,津贴标准另行通知。 5、骨干教师年度考核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考核为不合格: (1)当年学生、家长满意率不足80%,或教师满意率不足80%; (2)当年未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 (3)当年个人任教的学科成绩在学校同层次并行班中等水平以下; (4)当年支教、轮岗工作考核不合格; 6、骨干教师实行定期认定、确认制度。区教育局每三年认定区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和教学新秀,同时定期推荐无锡市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和教学新秀。对已有的骨干教师通过定期考核进行确认,确认周期为三年。 骨干教师在三年周期终结时,要填报《惠山区骨干教师确认表》,并附相应的佐证材料,在学校初审的基础上报教育局审核。没有通过确认的骨干教师不列入骨干教师奖励范围。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反无锡市有偿家教“六不准”规定、从事第二职业影响本职工作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当即取消骨干教师资格。 7、外市、区引进的骨干教师在本区担任教学工作一年以后,可向区教育局申请确认相应的骨干教师称号。 8、区教学新秀年满40周岁的,保留其称号,但不列入骨干教师奖励范围。 9、学校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订考核实施方案。 附:1、中学学科教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 2、小学学科教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 3、无锡市惠山区中小学骨干教师确认表 无锡市惠山区教育局 二○○七年五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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