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山区中小学校本学习和培训评估方案和评估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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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区教育局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1 14:13:22 |
惠山区中小学校本学习和培训评估方案
序号 |
评估指标 |
评估项目 |
评估内容 |
分值 |
区分度 |
A
(1.0—0.9) |
B
(0.8—0.7) |
C
(0.6) |
D
(0.6以下) |
I |
组织与管理 |
1、组织机构 |
有教师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及相应的组织网络;定期研究校本学习和培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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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章制度 |
有学习和培训制度;能按教育局[2007]17号文件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继续教育学时/学分登记认证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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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
过程与方法 |
3、计划与措施 |
有年度和学期的培训计划,目标明确,计划周密,措施扎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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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培训内容与方法 |
积极探索“主题式”培训模式,能按计划实施培训,培训内容针对性强,培训方法体现多元性、适切性和实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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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培训档案 |
学习和培训的过程性资料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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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
条件与效果 |
6、学习资料 |
有与培训内容相符的学习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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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相关培训条件 |
有一定的经费投入,有固定的培训场地和相关的辅助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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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培训效果 |
学校有每学期学习和培训的总结,教师有学习卡片或学习摘记,培训效果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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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说明
一、本方案用于年度学校学习和培训工作的评估。评估时通过听(听取汇报),看(实地察看),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谈(组织访谈)等形式,对方案所列各项指标进行评价。
二、接受评估时,学校要提供过程性原始资料、年度总结和自评报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学校的学习和培训工作认定为不合格:
1、无学习和培训计划;
2、有计划,但基本没有按计划实施培训,多数教师认为培训收获不大;
3、没有按教育局要求做好教师继续教育证书的登记认证工作。
惠山区教育局教师培训中心 |
文章录入:michaelxu 责任编辑:michaelx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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