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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 |||||||||||||||||||||||||||||||||
作者:省教院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6/25 7:49:46 文章录入:michaelxu 责任编辑:michaelxu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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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注:一、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 1.普通类考生必测科目的要求为 2.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为七门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3门。其中,体育类:文化225分/专业60分;艺术类:文化150分/专业省统考150分或校考合格(报考31所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1所院校不受此限制)。 二、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1. 31所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1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文化、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由各校自行划定。 2. 除31所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1所院校以外的其他院校本科校考专业的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办、民办均为文化165分/专业合格。其中,报考省外院校校考,取得音乐学(音乐教育)或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或美术学(美术教育)或艺术设计专业校考合格考生,还须参加上述相应专业的省专业统考,且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1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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